2008年4月16日

   ●业界动态>>新闻  
   
 
   
建     设     部 文件
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
 
建质[2008]54号
 

关于批准《防空地下室固定柴油电站》等项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建委、规委)、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局):

 

经审查,批准由上海市地下建筑设计研究院等两个单位编制的 《防空地下室固定柴油电站》等两项标准设计为国家建筑标准设计, 自2008年5月1日起实施。

 

附件:《防空地下室固定柴油电站》等两项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名称及编号表

 
建设部办公厅秘书处 2008年3月5日印发
 
校对: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苗喜梅

附件:

《防空地下室固定柴油电站》等两项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名称及编号表

序号
编号
GJBT-
标准设计号
图别
标准设计名称
主编单位
备注
1
1046
08FJ04
标准图
防空地下室固定柴油电站
上海市地下建筑设计研究院
新编
2
1047
08FJ06
标准图
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及图样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新编
   
   
 

(C)2000-2008,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版权所有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信息网络中心开发维护
最佳浏览:IE 5.0 / 800×600
总机:010-88361155
如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发邮件webmaster@chinabuilding.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