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建筑工程地质钻探取样技术标准》召开送审稿审查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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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0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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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建筑工程地质钻探取样技术标准》(以下简称《技术标准》)送审稿审查会议于2010年9月4日至9月6日在武汉市召开。会议由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郭明田主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领导出席会议并提出审查原则和要求。会议成立了由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顾宝和大师为主任委员、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西安勘察设计研究院董忠级总工为副主任委员的审查委员会,中南勘察设计院(湖北)有限责任公司等标准主、参编单位的代表参加会议。
  中南勘察设计院(湖北)有限责任公司刘佑祥同志代表编制组汇报了任务来源、编制过程和《技术标准》主要修编内容。与会专家对《技术标准》逐章、逐节、逐条进行了认真审查和深入讨论,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1、编制组提供的文件资料齐全,符合审查要求。
  2、《技术标准》的编制原则、指导思想正确,基本框架合理。本标准与现行相关标准协调一致。
  3、《技术标准》对原标准的内容进行了适当修改,增加了“特殊性岩土”和“特殊场地”勘探与取样的内容和要求,体现了新技术、新工艺在本标准中的应用。
  4、《技术标准》内容包括了钻探、井探、槽探、洞探等,属于勘探的范畴,建议将本标准名称调整为《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标准》。
  5、建议本标准不设置强制性条文。
  6、本标准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7、审查委员会针对《技术标准》中的具体条款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编制组应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完成本标准的《报批稿》。
  审查委员会一致认为编制组完成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达的修编任务,同意通过审查。
 

来源: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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