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召开编制组第三次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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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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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编制组第三次编制工作会议,于2011年2月25日在北京市九华山庄10区20会议室顺利召开。
  参加本次会议的主要有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北京瑞事达科技发展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等规范主参编单位的编制组成员。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王清勤研究员主持了第三次编制工作会议。本次会议的议题是对规范草稿进行逐条审议修改。

  一、对规范草稿的修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对一些措辞不够严谨或表达不够准确的地方进行修改。
  2.对一些定义不够精确的条目进行重新定义。 
  3.对一些参数进行重新确定。
  4.删掉一些没有必要或无法表达准确的条目。

  二、主要修改的地方有:
  1. 微生物生物安全实验室根据所操作致病性生物因子的传播途径分为 a类和b类。动物生物安全实验室按通过安全隔离装置能否有效控制生物因子分为c类和d类。
  2.增加三、四生物安全实验室内部装修的防火和结构要求。
  3.增加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分类。
  4.根据新的分类修订电气的供电要求。
  5.增加部分实验室设备的安装。

  三、目前仍存在分歧或无法确定的部分问题有:
  1.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分类。
  2.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技术要求。
  3.是否增加植物生物安全实验室。
  4.三级和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吊顶的要求。

来源: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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