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制的尴尬:关于中国建筑学学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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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1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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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建筑专业教育学制的主体是五年制的本科建筑学学士,此外还有两年半的研究生建筑学硕士。根据200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国际建筑师协会颁布的《建筑教育宪章》,我国现行的建筑学学制,无论是在本科建筑学学士还是研究生建筑学硕士阶段,均与国际公认的标准有一定的差距。
  那么,学制的问题是什么?中国建筑学学制究竟面临什么问题呢?学制改革的尴尬何在?

  中国建筑学学制发展的背景与本质
  我国从1990年代初开始实行建筑学专业学位,鉴于当时全国的建筑院校均只开设本科的专业课程,研究生课程只是刚刚起步,遂将第一专业学位定位在本科的建筑学学士,这是一个很自然的决策。为了满足专业学位的教学要求,原来四年的课程也相应地改为五年,其中包括一个学期的设计院施工图实习。专业学位的实行与建筑学专业的评估以及职业建筑师考试构成我国建筑学教育的体系。随着研究生教育的快速发展,后来又开设了建筑学专业硕士的学位。实行专业制度近20年来,本科的专业学士教育有了极大的发展,研究生专业教育也相当普及。但是,中国建筑学学制没有与国际当前的学制形势接轨,最近几年改革呼声日益强烈。
  学制的合理性在于服务于特定国家和地区的特定需要,本不应该是什么问题,因为它本是一个国家和行业自己内部的事,各个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各有不同的学制体系,甚至在一个国家内也同时存在不同的学制。学制问题的复杂性在于国家与国家之间的互动,当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之间的学校和学生需要互动时,如校际学位认可、报读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课程等,学制是根本问题。

  国外建筑学教育的现状
  在200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国际建筑师协会颁布的《建筑教育宪章》中,关于建筑师专业教育有明确的规定,即“在大学或相当的学院内不少于五年的全日制教育,加上两年的事务所学习”。现在很多大学实行入学第一年的通识教育,专业教育从二年级才开始,五年的全日制教育应该被理解为实实在在的五年专业教育,应该把通识教育的时间排除在外。此外,宪章中明确规定事务所的实习不包括在五年的全日制学习时间内。“五年的全日制教育”的另外一层含义是专业教育是以授课的方式进行的,也就是说沿用的是现在本科教学中的课程教学,而不是现在通行的研究生教学中学生和老师的师徒关系。宪章里没有明确说明五年专业教育出来拿什么学位,就目前国际形势来说,这样的五年教育可以拿到建筑学硕士学位。
  以香港中文大学为例,目前是3+2的学制,即三年的非建筑学专业学士(社会科学学士),然后在事务所实习一年,再经过两年的研究生教育,获得建筑学硕士。
  美国是一个学制多样化的国家,同时存在着不同轨道,既有建筑学学士也有建筑学硕士。建筑学学士的学习年限为五年的专业课程,获得学位者可参加建筑师的职业考试而成为建筑师。如果学士的学习年限为四年,则不可授予专业学位,只能是文学学士、理学学士这类的非专业学士学位,这些学生必须要再修读专业硕士课程才能参加职业建筑师的考试。还有一类学生在本科阶段修读的是非建筑学课程,到硕士阶段才开始学建筑,他们修读建筑学硕士的年限就比其他类别的学生要长。以MIT的学制为例,本科为四年的非专业理学学士课程,其中有一年半的时间是通识教育,本科只有两年半的专业教育。硕士专业课程分为两年半以及三年半。大多数学生进入三年半的课程,其中包括MIT自己的毕业生。算下来,专业课程应该是2.5+3.5,共6年(以一个MIT自己的本科生的就学年限来计算,排除了通识教育的时间)。一般来说,对于已经取得建筑学专业学位的学生则可以修读其他的研究型硕士课程。美国的学制看似比较混乱,但确实为不同性质的学生提供多条成为建筑师的学习道路。

  中国建筑学教育的尴尬
  目前,我国占主流的是五年的建筑学学士,我们首先把所授予的学士学位的问题放在一边,先考察年限的问题,即这五年是否满足“五年的全日制教育”的条件。根据前面的讨论,这五年时间是十足的专业教育时间,不包括通识教育和实习时间。仅就设计院实习是课程的一个部分这个事实而言,我们的专业教育时间是偏少的。随着一些大学开始强调通识教育和按大类招生,如果整个学制没有改变,专业教育的时间只会减少,不会增加。其次,现在的设计院实习只有三个月,和国际上一般一年的实习要求也有很大的差距。
  接下来一个关键问题是作为专业教育结束的毕业设计的水平问题。国内现在显然是把毕业设计作为本科的结束,而忽略了这是一个专业学位。从专业角度来说,我们应该把获得专业学位的水准作为讨论的依据,也就是说,以国际上专业硕士的毕业设计作为讨论的基础。以香港中文大学为例,三年本科生教育的结束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毕业设计一说,毕业设计(或称毕业论文)是在研究生阶段的最后一年。毕业设计必须是学生独立完成的,分两个学期来进行,第一学期用于确定研究方向,做调研和基本的研究工作,第二学期用于发展最后的设计。再以MIT为例,它的研究生毕业设计虽然只有一个学期的时间,但是在前一个学期有一门毕业设计准备的课程,基本上就是香港中文大学的毕业设计前一个学期确定研究方向的工作。所不同的是,在MIT学生是在做课程设计的同时准备毕业设计,工作量大很多。当然,不同的学校对毕业设计有不同的做法。
  就以上标准来衡量,我们现在的本科毕业设计与国际上专业学位的毕业要求显然有一定差距。那么,是不是现在的设计专业硕士可以弥补本科专业教育的不足呢?答案是否定的。首先,现在的建筑学专业硕士教育还不普遍,大多数的学生止于学士学位,并没有真正形成一个本科和研究生专业教育的一条线。其次,现在的研究生教育采取的是师徒制的方式,或研究学位的教学方式,各个学生跟随导师做设计,而没有统一的设计课程,这是和国际上课程教育相背离的。最明显的问题是: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论文是写文章,而不是做设计,就更不符合专业教育的毕业要求了。
  我国建筑学学制的特点是专业学士和硕士同时存在的双轨制,符合我国的国情和历史发展,但是和国际的大趋势相对照则有很大的问题。首先在学位授予上,专业学士和硕士的同时存在并不是为了不同来源的学生提供多种可能性,如招收本科非建筑学的学生,实际上绝大多数已经获得专业学士的学生再去读专业硕士,本质上就是资源的浪费。其次是学习年限的问题,以五年的专业学习作为专业学位的基本条件,现在的专业学士的五年课程去掉一个学期的实习,其实不足五年,授予专业学士或硕士都不合适。再次是学习方式的问题,专业硕士的授课方式必须是以课程为基础的,即延续本科的设计工作室的教学方式。而我们现在研究生教育采取的是研究学位的个别辅导方式,最后以学位论文作为结束,授予的却是专业硕士学位。这些问题都说明我国的建筑学专业教育体制与国际的大环境不协调,学制改革不可避免。(顾大庆)
 

来源:建筑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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