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天津市新房开工2500万㎡ 重点管理保障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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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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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2月29日),天津市召开天津市住宅和房地产开发建设工作会议。记者获悉,目前天津市房地产市场以刚性需求为主,没有出现大的波动,但受大的形势影响,商品房销售、开发资金来源也受到了一定程度影响。2012年天津市将实现房地产开发投资1200亿元,房地产新开工2500万平方米;房地产累计施工面积8900万平方米,房地产竣工2500万平方米。2012年将全面完善多层次住房保障供应体系,打造绿色生态精品工程,完善配套,确保教育、文化、社区服务等非经营性公建设施与住宅项目同步建设到位。

  今年房地产需求1700万平方米

  专家分析,从今年情况看,主要有三方面有利因素:一是全市加快发展的有利形势。近几年天津市经济增长连续保持全国领先。随着职工收入持续增加,居民住房支付能力逐步增强,改善型购房需求将稳中有升。另外,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现代服务业和楼宇经济快速发展将带动公建需求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势头。在多方面因素综合作用下,2012年天津市房地产发展具有坚实基础,仍有较大潜力。二是房地产需求有比较稳定的基础。天津市将继续实施“城中村”改造三年计划,全年计划拆迁改造“城中村”房屋150万平方米,连同地铁5、6号线拆迁、八大里改造以及示范镇建设拆迁,将形成较大拆迁安置需求。再加上外来人口购房、结婚购房等需求,2012年天津市住房刚性需求仍将呈增长态势。预计今年房地产需求约1700万平方米,与去年基本持平。三是开发建设用地储备充足。目前仅“规划环外环”范围内的市级储备土地面积就超过5000公顷,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可用于房地产开发建设的净地,具备随时上市供应条件,可快速形成开发项目储备。经过调整,天津市土地出让价格对国内外资金具有一定吸引力,加上天津市发展潜力巨大、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城市功能,越来越多投资商看好天津。

  开辟绿色通道 保障房竣工7万套

  今年国家下达天津市保障房开工建设任务10.5万套,竣工7万套,天津市相关部门正全力精心做好项目规划选址工作。保障房要真正贴近群众需求,尽量选址在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的地段,方便中低收入家庭就业通勤。规划、土地、建设等部门继续采取联合办公方式,开辟绿色通道,加快规划和建设前期审批工作。要继续严把规划设计、质量安全和配套关,确保工程高水平、高质量,确保配套设施同步建设到位。加快改善农民住房条件。今年全市计划新开工建设农民住房1100万平方米,竣工500万平方米。在保障房用地实行计划单列的同时,要切实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金融部门对规范运行、信誉良好的开发企业,要在信贷和融资上给予支持,在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的同时,对居民合理住房需求要给予鼓励和支持。培育规范二手房、租赁房市场。要完善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引导合理适度消费,坚持租购结合、梯度消费。鼓励卖旧买新,鼓励先租后购、先小后大。适应外来人口不断增多的新形势,要着力规范房屋租赁市场,引导鼓励天津市居民以租养贷提高收入和改善住房条件。

  达不到节能标准的项目不得开工

  加快发展省地节能环保型住宅,是转变房地产发展方式、提升住宅建设品质的重要途径。特别是随着商品房市场逐步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房地产开发将进入品质竞争时代。今年加快完善住宅产业新技术推进机制。围绕建设生态宜居城市的总体目标,进一步完善相关技术标准体系和支持政策,大力推进新技术、新材料、新能源、新工艺在住宅建设领域的运用。大力推广砂加气等墙体保温材料应用。逐步推广住宅全装修,减少施工垃圾和废弃物。严格执行节能施工图审查和技术资料备案制度,达不到节能标准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不予竣工备案、不准投入使用。制定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完善评价体系,着力推进中心城区、团泊新城、蓟县翠屏新城、新建小城镇等规模化绿色建筑发展,全年新开工绿色建筑400万平方米。通过示范项目带动、以点带面,加强太阳能热水、地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技术推广应用,不断提高可再生能源在房地产开发建设中的应用比重。

  杜绝临时水临时电项目交付使用

  确保住房工程质量,不仅是建设问题、经济问题,更是民计民生问题。天津市将把保障性住房、普通商品房和示范小城镇项目作为质量管理的重点,严把建筑方案设计审查关,严把工程队伍选择关,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监督制度,力争把每一个项目都建成精品工程、放心工程和暖心工程。

  进一步完善商品房质量保证制度。加强住宅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发放管理,“两书”发放情况全部通过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查询,接受社会监督。完善房地产项目配套建设管理机制。从源头上预防配套甩漏项问题发生。加强配套服务。对照合同约定交房时间,加强对有关开发项目的协调服务,妥善安排施工计划,穿插作业,加快落实配套设施建设。加强大、小配套方案统筹设计,解决因大、小配套不衔接造成的工程反复和工程浪费问题。

  完善非经营性公建配套建设管理,确保教育、文化、社区服务等非经营性公建设施与住宅项目同步建设到位。在居住小区周边就近建设一批养老院、幼儿园、卫生院、餐饮店、停车场、菜市场、小商铺等便民服务设施,进一步方便居民生活。严把新建商品住宅入住关。加强配套部门联合协同把关,杜绝临时水、临时电项目交付使用。新建住宅商品房项目在未取得准许使用证之前,水、电、气、热一律不合闸并网,各专业配套部门和单位在出具配套合格证明前,要深入项目现场对住宅商品房项目逐个幢号进行查验。有关管理部门将加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项目巡查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规入住、工程质量缺陷等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摘自 人民网·天津视窗 2012.03.01 记者 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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