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城镇养老设施规划规范》召开修订编制组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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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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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5月25日,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城镇养老设施规划规范》修订编制组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议在南京召开。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司局、特邀专家、主编单位和参编单位的编制组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秘书长万裴主持。
  会议宣读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4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关于《城镇养老设施规划规范》修订的主编、参编单位及编制组人员名单。相关领导对下一步的修订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司汪科调研员要求把握好标准与规划方针政策的关系,提高标准的适应性和可操作性,区分政府职能与市场作用的关系,强化市场条件下对养老设施建设的引导作用,加强与《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以及《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等相关标准规范的衔接,进一步论证本规范的名称,把握老年人设施和养老设施内涵上的差别。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董一新高级工程师指出,要明确养老设施的术语界定和规范使用范围,现状调研要重点从规划的角度对配建指标的适用性进行研究;同时,遵循规范修订程序,细化工作分工、加强与主管单位的工作沟通。
  会议组成了以南京市规划局原副局长陈润强为组长的专家组。在听取了主编单位对规范修订工作大纲的汇报后,与会专家集中对编制工作大纲进行了讨论,充分肯定了主编单位所做的大量前期准备工作,一致认为编制工作大纲定位准确、内容全面、结构合理、技术路线正确、技术框架完整,符合项目要求(专家意见详见附件2);同时建议编制组在对原规范的实施情况进行深入评估的基础上,应认真研究以下重点问题:
  1、论证确定规范名称,准确把握术语名词、规范适用范围。
  2、贯彻落实国家养老相关政策措施,结合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模式,对养老设施合理分类和分级。
  3、研究市场条件下养老设施规模与指标的刚性与弹性关系,把握全国地区差异、城市内新旧城区区别,加强与相关规范衔接。
  4、本规范作为规划层面的规范,应侧重于空间和城市用地的控制、养老设施布局与选址。

来源: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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