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 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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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09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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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今天在山西省大同市召开的全国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会议上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全面启动并扎实有序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等棚户区改造,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把这一重大民生工程办实办好,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会上,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人对棚户区改造工作有关指导意见作了说明,北京、吉林、山西、江西、重庆及沈阳等地政府负责同志通报了情况,交流了经验。在认真听取大家的发言后,李克强作了讲话。他说,住房是民生之要,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房屋破旧简陋、设施很差,还居住着近千万户家庭,绝大多数为低收入群体。实施棚户区改造,顺民意、惠民生,有利于扩内需、促发展、调结构,是一举多得的重大民生工程。

  李克强指出,棚户区改造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力争在全国范围内用5年时间完成城市和国有工矿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任务,有条件的地方可提前完成;国有林区垦区煤矿棚户区改造也要争取用3年时间完成。同时,加快推进廉租住房建设。

  李克强强调,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把保障群众基本住房需求作为棚户区改造的根本目的,抓住重点环节,扎实有序推进。一是确保群众得到实惠,通过改造使困难居民住房条件有明显改善,使群众有恒产有恒心。二是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各类政府资金统筹安排统筹使用,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改造。三是确保政策有效落实,减免相关税费,优先安排用地,以优惠的政策支持改造。四是确保改造规范有序,优先改造连片规模大、住房条件差、安全隐患重、群众要求迫切的项目,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防止借改造之名盲目大拆大建。五是确保操作过程公开透明、分配结果公平公正,尊重群众意愿,保障群众权益,防止滋生腐败,对各类侵犯群众利益、以权谋私的行为要依法查处,把棚改工程建成廉政工程、德政工程,把这一民生工程办成民心工程。

  李克强说,棚户区改造有利于增加住房供应、改善供给结构,各级政府要切实承担起职责,做深入细致的工作,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增加和改善土地供应,并运用财税、金融等杠杆,加强中小套型和中低价位住房建设,抑制投机性投资性需求,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现人民群众住有所居、安居乐业。

  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负责同志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各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各省会城市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据调查,到2008年底,全国居住在各类棚户区中的家庭共1148万户,其中城市棚户区744万户,国有工矿棚户区238万户,林区和垦区棚户区166万户。这些家庭中,有681万户为低收入住房困难户,467万户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户。有关部门介绍,2008年各类棚户区改造开工约170万户住房,2009年计划改造开工297万户住房。

 

摘自 新华网 2009.12.28 记者 谢登科 南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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