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规范地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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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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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广东省有关部门了解到,为解决土地稀缺与城市发展的矛盾,规范城市地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广东省地上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已经起草,并将进一步修改。
  目前,广州、深圳、佛山、珠海等市正大规模利用立体空间进行城市建设,地铁、高架桥之类建设如火如荼。然而,相关法规的缺失,使地上、地下建筑的权利不清晰,管理十分混乱。有专家建议对城市地上、地下土地权利现状进行调查,在此基础上制定城市地上、地下空间权利管理办法,对相关建筑物使用权进行确权,促进城市地上、地下空间资源的合理开发。
  从2008年起,广东省国土厅开始在深圳、广州、佛山市开展了土地空间权利方面的专题调研,分别对3个市地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的有关情况进行了研究和分析。2009年,广东省国土厅组织起草《广东省地上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但由于还在探索性阶段,该规定仍待进一步修改。除了增强立法,广东省国土厅还在研究鼓励民间投资的具体措施,如核减地上、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取标准,设立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刘一心 陶文泉)

来源: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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