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为利用外资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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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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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若干意见部门分工方案》(简称《分工方案》),要求有关部门明确职责,加强领导,各司其职,做好利用外资工作。
    根据《分工方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要负责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一是规范和促进开发区发展,发挥开发区在体制创新、科技引领、产业集聚、土地集约利用方面的载体和平台作用。二是支持符合条件的省级开发区升级,支持具备条件的国家级开发区扩张和调整区位。三是支持具备条件的省级开发区扩张和调整区位。四是制定加快支持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的政策。  (钟  和)

 

来源:中华建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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