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大地震对我国城市防灾绿地建设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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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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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3月11日,日本本州东海岸附近海域发生了9.0级地震,其防灾绿地发挥了巨大作用,成为灾民的避难场所,日本的城市防灾绿地建设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我国位于世界两大地震带——环太平洋地震带与欧亚地震带之间,也是一个震灾严重的国家。20世纪以来,我国共发生6级以上地震近800次,遍布除贵州、浙江两省和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外所有的省、自治区、直辖市。2008年汶川地震发生不到两年,2010年4月14日青海玉树又发生地震,最高震级7.1级。在通过各种方式进行灾区重建的同时,防灾避险型城市绿地建设已引起国家和地方城建、园林绿化部门的重视。

  城市绿地可作为避难场所
  在我国,城市绿地系统建设很少考虑城市防灾减灾的需求,缺少应对各种灾害的辅助措施,但许多事实告诉我们,城市绿地防灾减灾作用巨大。
  在城市绿地中,建筑物少而低矮,绿化面积大,是人们避震的理想场所。地震发生后,部分树木不致倒伏,可以利用树木搭建帐篷,创造避震的临时生活环境。1923年,日本东京发生关东大地震,157万名市民(当时东京人口的70%左右)因为及时逃到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而幸免于难。在这场大地震中,城市的广场、绿地和公园等公共场所对灭火和阻止火势蔓延起到了积极作用。1976年7月,在我国唐山地震后,仅市区三所公园的部分地区(总面积约50余公顷),就疏散了万人以上。2008年5月12日汶川地震中,四川成都市大大小小的公园成了人们的避难场所。此时,公园、广场等开放空间已成为人们保护自己的场所,成为城市中人民生命的“保护伞”。

  我国城市防灾绿地建设匮乏
  目前我国的城市大多没有建立起完备的城市防灾绿地系统,只是在城市的周围或城市局部地段建设了呈带状或片状分布的防护绿地。而且城市绿地的分布不均衡,老城区绿地严重不足,自然难以起到全方位防御灾害的作用。由于法制的不健全及监管不力,绿地甚至还随时有可能被侵占。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目前我国城市规划中更多注重城市的土地利用规划,而对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等专项规划不够重视,致使城市的防灾绿地建设总是被动地去适应城市规划所产生的空间布局,不能形成有效的防灾绿地网络系统。虽然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城市开发强度增加,城市生态环境日益恶化,城市管理者开始重视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已充分考虑了防灾的需要。
  但是在实施过程中,管理者往往更注重的是城市绿地系统的生态和美化环境功能,并没有从战略高度和宏观整体上对城市绿地的防灾规划给予足够的重视。这主要因为人们普遍认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在影响城市总体规划的诸多因素中,只是一个从属层面的次要因素,它所产生的只是隐性的社会经济效益而不是直接的经济效益。再者,城市灾害毕竟发生的概率很小,人们总是存在侥幸麻痹心理。所以,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成了从属于城市总体规划的“被动式”规划。

  日本防灾公园值得借鉴
  日本对防灾救灾工作高度重视,在城市建立防灾公园是有效手段之一。据了解,日本已经建立了非常完备的城市防灾绿地系统。在日本“防灾公园”体系中,既有广泛分布于居住区内部的面积只有1公顷的供居民暂时避难的临近公园,也有面积达10公顷甚至50公顷的分布于城市各城区或城市中心的供市民避灾、救灾及灾后重建的广域公园,甚至还包括宽度10米以上的绿色避难通道和城市特殊地段的安全卫生防护绿地。大小不同的绿地在防灾、避灾、救灾及灾后重建过程中承担不同的任务,发挥不同的作用,形成一个广泛分布于城市各处的、面积由小到大的、层级结构合理的防灾绿地网络。日本的防灾公园可划分为五种类型:
  一是拥有作为广区域防灾据点功能的城市公园——即面积在50公顷以上的国营公园和大规模公园,在发生大地震、火灾等灾害时,作为进行急救、重建家园和复兴城市等各种减轻灾害程度活动的据点;二是拥有作为广区域避难场所功能的城市公园——即面积在10公顷以上的主要公园,发生大地震、火灾等灾害时,作为收容附近地区居民、使其免受灾害伤害的场所;三是拥有作为暂时避难场所功能的城市公园——即面积在1公顷以上的城市公园,在发生大地震、火灾等灾害时,主要作为附近居民的紧急避难场所或到广区域避难场所去的避难中转地点;四是拥有作为避难通道功能的绿色大道,道宽在10米以上;五是阻隔石油联合企业所在地带等与一般城区的缓冲绿色地带;六是面积在500平方米左右的街心公园,平常作为防灾活动的据点。

  防灾避险型绿地建设思路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景观学系李树华教授针对我国城市建设情况,提出了防灾避险型绿地建设的思路:
  首先,制定城市整体防灾与防灾体系规划。为提高城市的安全,预防城市灾害,必须在城市规划中统筹考虑城市防灾、减灾的特点与要求,并在城市建设的各个层面逐一落实,建立一个综合的城市防灾体系。在城市总体规划中要明确有利于城市安全的用地结构与布局,留出适宜的开敞空间与保护用地。其次,编制城市防灾绿地系统规划。规划内容包括不同功能的防灾公园以及其他防灾设施的相互连接、补充,以便形成防灾设施网络化;没有构造物和建造物覆盖的空间和自然环境要素占优势的空间等。防灾公园要相互联系,按照所有公园形成网络进行配置。公园要设置在对能预想到的受灾处有效果的位置,能够与其他防灾设施相结合,灾害发生时交通易达,有助于消除避灾困难的发生。在制定防灾公园规划时,与公园以外的周边开敞空间和防灾关联设施的结合是最重要的,要在了解两者担负机能的基础上进行公园规划。
  进行防灾公园规划、设计的重点是随着场地状况、防灾公园所起作用的不同而发生变化。应该预想到灾害发生之后,紧急阶段、应急阶段、复旧及复兴阶段等各阶段的场面转换,并达到与之相匹配的公园规划。与此同时,防灾公园日常还可作为休闲处所被利用,有必要考虑到与日常使用相协调的规划。
  此外,重视园林植物的防火功能与防灾型配置设计,筛选适宜绿地防灾的植物配置形式、植物种类,为人们在危急时刻提供一个安全的临时居所。
  完备的设计规范是防灾公园规划和建设的指导。在日本,如果城市绿地不具备防灾避险功能,基本上难以被批准兴建。虽然我国已经颁布一系列有关防灾减灾的法律法规,但对于防灾公园的规划建设,却没有如日本的《城市公园法》、《防灾公园规划、设计指导方针》那样有针对性的规范。因此,我国城市建设部门应该尽快规范防灾技术标准,推动防灾避险型城市绿地的建设。
 

来源: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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