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标准规范建筑节能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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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1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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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卜建民

  针对安徽省地区的气候特点并结合本省工程建设的具体情况编制的《安徽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安徽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近日发布。此次发布的新标准改变了过去将安徽省划分为两个不同气候区的做法,全省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将统一执行夏热冬冷地区节能设计标准,避免了由于不同地区执行不同标准,给设计、施工、管理带来的复杂性。
  新标准还对大型公共建筑提出了更为严格的热工性能指标要求,以控制大型公建的能源消耗。新标准规定凡设置全空调系统的公共建筑,只要建筑面积大于等于2万平方米,或建筑高度超过50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必须按甲类公建进行节能设计,总体节能效果将达到或接近节能65%的目标。新标准的颁布实施,将有助于更好地实现该省建筑节能减排的总目标。
  新标准对建筑屋面、外墙、外门窗、屋顶天窗、架空楼板等建筑围护结构构件热工性能的最低要求都作出了规定,使建筑建成后能真正达到既降低建筑能耗又能提高室内人员工作、生活的舒适程度。
 

来源: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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