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界首建立开工审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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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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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界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结合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建立了建筑工程开工条件审查制度,对条件审查不合格的工程,不予办理安全监督备案和核发施工许可证,收到较好效果。

  界首市按照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相关标准,在保障安全措施经费的落实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总结完善的基础上,他们决定对接受规划区内新开工的建筑工程实施开工条件审查制度,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经费的支付情况、现场围档、企业标志、五牌一图、进出场道路的硬化、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的情况是开工条件审查的重点。同时审核的项目还包括:有无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安全考核合格证、安全员配备数量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是否为安全人员购买社会保险、安全人员有无安全考核合格证、现场是否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现场是否有水冲式厕所,现场办公(标准化)是否与作业区分开等。

  实施该制度以来,界首市严格把关,采取日常巡查、定期检查、适时督察等形式,先后对3个不符合条件的工程拒办安全监督备案和核发施工许可证,对4个条件不全面的工程进行整改方才办理有关手续,促进了该市建筑工程的顺利开展。

 

摘自《中国建设报》2011.08.27 谢树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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