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召开编制启动会暨第一次研讨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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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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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9月10日,北京城建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在北京国谊宾馆组织召开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编制启动会暨第一次研讨会,会议由规范主编单位副总工程师张建全主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各规范参编单位参加会议。
  按照会议议程,首先进行了规范编制启动仪式,主编单位董事长金淮对住建部领导和各位专家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对规范编制的背景进行了阐述,并宣布编制工作正式启动。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总工办张艳英代表建设单位、北京城建集团总工办杜文库代表上级单位、住建部标准定额司规范处领导对规范编制工作提出了相应的要求。
  参会专家讨论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编制原则,讨论了规范纲要目录及内容,对规范编制任务进行了分工,明确了规范编制进度要求,并初步确定了第二次编委会时间、地点及内容。经过会议讨论,主要意见如下:

  一、关于规范编制原则的意见
  与会专家认为所讨论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编制原则科学合理,内容较全面,能够指导规范编制工作的正确开展,主要建议如下:
  1)对所编制规范的适用范围进行进一步明确,要考虑规范能够实现指导设计、施工、监理、第三方监测单位的工作,涵盖施工监测及第三方监测。
  2)要注意与已有规范及同期在编或修订的相关标准规范的动态协调,保证有关内容的衔接与一致性,如《地铁设计规范》、《地铁施工及验收规范》等。
  3)规范为国标规范,技术层次高,编制工作应保证程序符合规定,每个阶段事项按规定执行,保证开放、公正经得起推敲,达到科学立标、民主编标。
  4)规范编制要考虑与各方利益及现状的符合性,要吸收各地成熟工程经验,吸收新的科研成果,具有一定的前瞻性,要考虑规范的使用生命周期。
  5)规范编制应广泛研究资料进行总结,规范技术内容应重视区域特点,针对不同地区的地质特点、施工工艺等要考虑全面,保证规范的先进、适用。编制要表达严谨,格式规范。
  6)规范强制性条文的合理确定,要重点对直接涉及质量安全的内容进行明确。
  7)规范编制工作要进行信息化管理,作好进度安排,保证编制工作总体进度。

  二、关于规范大纲目录及内容的意见(略)

  三、关于规范编制分工的意见
  各单位原则上同意工作大纲分工安排。

  四、关于规范编制进度的意见
  规范编制应保证每一步骤效率,征求意见稿完成时间建议提前至2011年6月。

  五、下次会议内容及地点
  下次会议讨论规范初稿,地点初步确定为南京。

来源: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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