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应严格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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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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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张少鹏
  质量不仅是指产品质量,也可以是某项活动或过程的工作质量,还可以是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质量。质量是由一组固有特性组成,这些固有特性是指满足顾客和其他相关方的要求的特性,并有满足要求的程度作为表征。
  建设工程质量是指工程满足业主需要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规定的特性综合。建设工程作为一种特殊的产品,除具有一般产品共有的质量特性,如性能、寿命、可靠性、安全性、经济性等满足社会需要的使用价值及其属性外,还具有特定的内涵。建设工程质量的特性主要表现为六点:
  1.  适用性:即功能,是指工程满足使用目的的各种特性。
  2.  耐久性:即寿命,是指工程在规定的条件下,满足规定功能要求使用的年限,也就是工程竣工后的合理使用寿命周期。
  3.  安全性:是指工程建成后在使用过程中保证结构安全、保证人身和环境免受危害的程度。
  4.  可靠性:是指工程在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条件下完成规定功能的能力。
  5.  经济性:是指工程从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到整个产品使用寿命周期内的成本和消耗费用。
  6.  与环境的协调性:是指工程与其周围生态环境协调,与所在地区经济环境协调以及与周围已建工程相协调,以适应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建设工程质量的特点是由建设工程本身和建设生产的特点决定的。其生产的特点主要表现为:产品的固定性,生产的流动性;产品的多样性,生产的单件性;产品形体庞大、高投入、生产周期长、具有风险性;产品的社会性,生产的外部约束性。
  质量控制是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为了使产品、体系或过程的固有特性达到规定的要求,即满足顾客、法律、法规等方面所提出的质量要求。质量控制的工作内容包括了作业技术和活动,也就是包括专业技术和管理技术两个方面。围绕产品形成全过程每一阶段的工作如何能保证做好,应对影响其质量的人、机、料、法、环因素进行控制,并对质量活动的成果进行分阶段验证,以便及时发现问题,查明原因,采取相应纠正措施,防止不合格的发生。因此,质量控制应贯彻预防为主与检验把关相结合的原则。质量控制应贯穿于产品形成和体系运行的全过程。
  工程质量控制是指致力于满足工程质量要求,也就是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满足工程合同、规范标准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方法和手段。工程质量要求主要表现为工程合同、设计文件、技术规范标准规定的质量标准。建设工程质量不仅关系工程的适用性和建设项目投资效果,更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在工程建设中自始至终把“质量第一”作为对工程质量控制的基本原则。人是工程建设的决策者、组织者、管理者和操作者,在工程质量控制中要以人为核心,重点控制人的素质和人的行为,充分发挥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人的工作质量保证工程质量。工程质量控制应该是积极主动的,应事先对影响质量的各种因素加以控制,而不能是消极被动的,等出现质量问题再进行处理,已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要重点做好质量的事先控制和事中控制,以预防为主,加强过程和中间产品的质量检查和控制。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应根据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合同、协议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对全国的有关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主体是各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但由于工程建设周期长、环节多、点多面广,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强,且繁杂的工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委托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建设工程质量不仅关系到工程的适用性和建设项目的投资效果,而且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各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控制建设工程质量,以更好地保障各方的利益。
 

来源:中华建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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