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开展在建保障房质量监督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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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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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5月,青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部分地区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质量开展了监督执法检查。

  此次执法检查共抽查项目46项,总建筑面积144.67万平方米,下发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建议书15份,涉及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隐患问题252条。对检查中存在问题较多的陕西致通房地产开发公司等4家建设单位、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等两家设计单位、合肥鑫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等7家施工单位、西宁联友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等4家工程监理单位分别给予全省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与其业绩考核挂钩。

  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建设单位未及时办理相关前期手续违规开工建设,“重建设进度、轻质量安全管理”的思想没有根本改观;监督管理部门对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问题不能及时发现,或没有及时跟踪督促整改;勘察设计深度不足;个别施工单位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不到位,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质量控制不严;个别项目监理工作不到位、不规范。

  针对这些问题,青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提出,各地要切实抓好整改工作,认真查找工作中的不足,不断提高质量管理能力和水平;强化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加大对工程质量薄弱环节和重要内容的监督抽查力度,确保实施最严格的日常监督管理;切实抓好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落实,依法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处罚力度。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2.06.04 记者 薛长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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