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将实施《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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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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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近日从江苏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江苏省工程建设强制性地方标准即江苏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于今年3月23日批准发布,6月1日起在江苏省实施。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地充分发挥标准规范的引导与约束作用,强化对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的监督管理,大力推进江苏省公共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并对进一步提升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乃至全社会的建筑节能意识,提高严格贯彻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自觉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江苏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是由江苏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编制完成的,经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省内外专家审查,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强制性条文复查、标准备案,是江苏省自上世纪90年代开展建筑节能工作以来出台的又一项重大标准,是对江苏省建筑节能标准体系的重要补充,对于构建节约型社会具有积极意义。(许竹 赵怀民 张杰)

来源:中华建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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