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批部派城乡规划督察员遴选工作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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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1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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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记者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稽查办公室获悉,按照全国城乡规划督察工作专题会议的要求,今年将继续扩大部派城乡规划督察员派驻城市范围,增加17个由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的城市派驻规划督察员。同时,由部稽查办公室负责的第六批部派城乡规划督察员遴选工作已经正式启动,并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出了通知,请各地推荐规划督察员候选人。

  稽查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城乡规划督察制度是贯彻《城乡规划法》的重要举措,能够有效预防和及时制止城乡规划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对保证城乡建设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能够担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督察员,既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责任,希望符合条件的同志积极报名,报名的具体要求可以登录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建设稽查专栏(http://jcb.mohurd.gov.cn)查询并下载《督察员候选人基本信息调查表》,被聘任的规划督察员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工资性补贴,具体标准可咨询所在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据了解,遴选工作将于今年9月结束,督察员经培训后,计划于10月分赴派驻城市上任。本次督察员选聘工作将继续从长期从事规划管理工作的退休、离岗老同志中选任,用以保证规范督察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摘自《中国建设报》2011.04.14 记者 张际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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