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规划失误将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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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0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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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如果发现规划编制失误可向规划主管部门举报,一旦查实,有关规划编制单位将受到相应的处罚。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重庆市城乡规划编制失误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将对4类编制失误的规划进行追责。
  《办法》规定,城乡规划编制失误,是指除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之外的,因规划编制单位原因导致的城乡规划编制成果错误。主要包括4种情况:如规划编制成果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划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的;规划编制成果未准确反映现状地形地貌、建设情况、规划许可情况以及地质灾害情况等基础信息的;规划编制成果文字、数据严重错误,缺页、缺图,图文、图表不一致的;规划编制成果的其他违反规划编制要求的错误。
  《办法》规定,对于规划编制的失误,任何单位发现了都可向有关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核实规划编制失误的申请,个人发现了也可以举报。在申请提交后5个工作日内,规划主管部门将核实规划编制失误情况,并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认定结论。 《办法》规定,如发现规划编制失误的情况,规划主管部门在公共媒体或有关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公众信息网上,公布有关规划编制失误的情况;取消有关规划编制成果当年申请市级优秀规划设计成果评优资格;自作出责任追究的决定之日起半年内,取消有关规划编制单位在公开征集规划设计方案时的报名资格;将有关规划编制失误的情况计入该规划编制单位的诚信档案等。(徐旭忠)

 

来源:建筑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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